关于确定2017年11月份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30浏览次数:658


    根据《党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开展2017年11月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经过组织谈话,名单见附件《入党申请信息汇总表【2017.10】》,各班级名额参照附件《积极分子名额》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一)团组织推优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28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请填写《2-1  中国海洋大学团组织推优呈报表》,填写规范见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填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群众意见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须召集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班级、系所或部门)人员开会征求意见,无记名填写《征求群众意见票》,出席会议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会议方为有效。获得的“同意”票数原则上不少于出席会议人数的80%,党支部才可以讨论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票据见《2-2  中国海洋大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票及情况汇总表》。

(三)公示

    填写《2-3  中国海洋大学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2-5  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学院党委公示7天。

(四)培养考察

    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安排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来团委领取)。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要书面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本批次从12月份开始写),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纪实应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书写规范见附件《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填写规范(征求意见稿)》。

(五)积极分子建档

    11月13日-17日,到学院团委领取《目录》、档案袋,为积极分子建档,包括以下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团组织推优呈报表》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汇总表》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党支部应当指定两名党员(至少包括1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要书面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思想觉悟、群众观念、学习工作表现等,特别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立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学校党校指导、管理、协调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举办“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虽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新转入的教职工和学生,如在原单位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或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转入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并请原单位党组织将相关材料转至现单位,可接续接受培养教育。若本人档案中无相关材料,或者原单位不能提供原始材料的,需重新提交入党申请,其申请入党时间按重新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间计算。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发生变动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审查整理其入党材料并放入本人档案。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于11月6日(周一)前,提交如下材料:

1、纸质版《2-1  中国海洋大学团组织推优呈报表》

2、纸质版《2-2  中国海洋大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票及情况汇总表》

3、纸质版《2-3  中国海洋大学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4、电子版《2-5  中国海洋大学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发至15966842556@163.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230办公室。

 

附件下载

 

法政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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