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4浏览次数: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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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经研究,2017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二期)将于10月下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列入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且拟于本学期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的时间初步定为2017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培训总学时24个学时,其中课堂学习12学时,在线学习8学时,课外实践4学时。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安排在周四下午和周六全天。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以来党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等。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形式
培训班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形式,主要分为课堂学习、党校在线学习、交流研讨、课外实践、在线考试等环节。根据参训党员发展对象人数编小班分组,以小班为单位组织交流研讨和学习考核。
五、相关要求
(一)未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且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才可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二)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课堂学习、课外实践累计缺课超过4学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校在线学习的学员,取消其参加在线考试的资格。
法政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