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5级、2016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2015级、2016级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含在职,每人必填,导师签字,学校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5级、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填写《附件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请各班级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附件3)的规定(优秀研究生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15%,优秀研究生干部比例不超过班级干部人数15%,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5%),分配评选本单位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并根据评选结果填写《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1、各班级总结2016-2017学年班级工作,撰写工作总结(1500-2000字);
2、符合申报条件的15、16级研究生班集体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推荐班级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附件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有意申请2017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公开答辩,按照答辩成绩排名以及2017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确定明年的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班级评选工作按推荐顺序上报。
(二)各类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附件2、附件4于9月27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5和班级工作总结于9月28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1于9月29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电子版发至hyfxzy12@163.com,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赵中辰处:
1、《附件1: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电子版、纸质版(需导师签字);
2、《附件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4: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按推荐顺序排序);
4、《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5、《班级工作总结》电子版
(三)学院将注意审核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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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