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4浏览次数:67


各党支部:

为做好2017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一)审核的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志愿书是否为带有编号的新版本,志愿书中是否存在缺项、涂改和漏填、错填等问题。

2.审核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为异地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核查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入党各步骤时间、家庭成员等基本信息前后是否一致。

4.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详见《附件6》。

5.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介绍信应为带有“回执联”的新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或“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应填“中国海洋大学××学院”或“你处”。

(二)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严重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者,应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2.如存在缺少材料或材料漏填、错填等情况的,要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要求对方予以补充完整,若原单位不能及时补充的,应出具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3.预备党员从原发展单位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时,如预备期已满,须回原发展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补齐转正材料。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范的,须让学生本人尽快联系原单位更换介绍信。

5.发现问题后,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由学院党支部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6.提交材料要求:

(1)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9月12日(周二)前发至2571379335@qq.com

(2)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6》纸质版于9月12日(周二)前交至学院团委。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经审查新生入党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确认党员身份的,党支部:

(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新生党员登记表》(本校升学新生填写附件3,外来新生填写附件4),9月12日(周二)前电子版发至 2571379335@qq.com 。

(2)收取外来新生党员的介绍信(按登记表顺序排序),9月12日(周二)前交至法政学院团委,学校审核后由新生党员本人交回原所在基层党组织。。

(3)外来新生党员填写《附件7》,电子版9月12日(周二)前发至 2571379335@qq.com ,学院将统一录入“灯塔”党建在线系统

【电子版材料请以“支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命名,打包发送】

2.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一者,可先登记备查,暂不转接组织关系,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事关学校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审核工作。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的情况。

 

附件下载

 

                                         法政学院党委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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