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57


各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现就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级:本科2014级、2015级,硕士2015级(毕业班除外)、2016级;

2、积极分子: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

3、党课:本学期党课学员,以及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党课结业、成绩70分及以上;

4、普通本科生:

   (1)满足上述1-3项条件;

   (2)2015—2016年度素质测评“科学文化素质”在班级前1/3,2014级可适当放宽到班级前1/2,无挂科;

   (3)每学年各项素质测评结果,原则上所有项目为“良好”以上,大部分项目为“优秀”;

   (4)曾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5)重点培养期间在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5、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学生(名额单列,不占支部总名额):

   (1)满足上述1-3项条件;

   (2)2015—2016年度素质测评“科学文化素质”在班级前2/3,2014级可适当放宽到班级前3/4,无挂科;

   (3)每学年各项素质测评结果,大部分项目为“良好”以上,思想政治素质测评须在“良好”以上;

   (4)对学院体育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在校运会中成绩突出,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比赛成绩优异;对学院民族团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5)重点培养期间在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进步明显。

6、研究生:

   (1)满足上述1-3项条件;

   (2)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无挂科,获得过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不含三等学业奖学金);研一可适当放宽到本科、硕士期间累计获得2项及以上校级荣誉称号、奖学金;

   (3)重点培养期间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

(一)个人申请。培养考察合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分子,向所在党、团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本科生党员计划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党员计划汇总表》。以党/团支部为单位汇总,于4月9日(周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请材料:

1、本科生《附件1》电子版,以“支部+党员计划申请汇总”命名,发至yeru1994@126.com

2、硕士生《附件2》电子版,以“支部+党员计划申请汇总”命名,发至yeru1994@126.com。

(二)组织审核

1、资格审核。各党、团支部对照通知中的评选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2、个人汇报:召开支部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积极分子,需向支部全体同学如实汇报个人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3、民主投票。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填写《附件8.选票》,汇总到《附件7.民主投票报告单》中。注意:填写《附件7.民主投票报告单》,所有候选人票数均需填写,按票数排序。

4、排序上报。各支部根据《附件4》名额,确定最终党员发展计划,排序上报。注意: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学生名额单列,不占支部总名额。

   4月13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最终材料:

(1)本科生《附件1》电子版,以“支部+党员计划最终”命名,发至yeru1994@126.com

(2)硕士生《附件2》电子版,以“支部+党员计划最终”命名,发至yeru1994@126.com。

(3)各支部《附件7》纸质版,交至法政学院团委。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郭增乐

邮  箱: guozengle@ouc.edu.cn

电  话:667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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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党委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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