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届“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9浏览次数:81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海程邦达奖学金”。现将第十四届“海程邦达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政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及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注册的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学金的设置及额度

(一)学习优秀奖、文体活动奖,我院无名额

(二)社会工作奖(每人800元)-----此部分我院4个名额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为“优秀”;

(二)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成绩班级前40%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形式的通报批评和其他纪律处分。

(四)在学院担任主要职务(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社团主席团成员)一年以上,并作为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申报社会工作奖。其中思想为优、学习成绩排名靠前以及个人或所在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五)本学年未获得任何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

备注:各奖项申报成果必须参照2016年9月结束的素质测评结果。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奖学金者均需本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十四届“海程邦达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实践、文体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名单并公示三天后汇总,报海程邦达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举行颁奖仪式并发放获奖证书。

五、提交材料

申请同学请需在2016年12月11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第十四届“海程邦达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haoxiaoyong@ouc.edu.cn

联系人:邵老师  13206432526,66781631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第十四届“海程邦达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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