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海洋大学“天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105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天泰集团出资在我校设立“天泰奖学金”。现将2016年中国海洋大学“天泰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资助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20名,每人5000元,我院1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3)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优先推荐的情况: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5)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出现下列情况时,将取消其受助资格:

(1)发现所报材料不属实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3)不愿意参加公益或志愿者活动的;

(4)个人生活铺张浪费的;

(5)接受其他资助或奖励超过5000元以上的。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请于12月5日晚10:00前完成申请;

2、各学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天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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