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5级班级、团支部: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促进法政学院各班级、各团支部主题教育活动的丰富,全面提升班、团活动的质量,充分发挥班级和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班级和团支部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打造一批“特色与活力并行”的集体,法政学院将在2015级组织开展2016年度团学活动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1、立项对象:2015级各班级、各团支部
2、项目时间:2016年度,2016年10月--2017年6月
二、项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青年的寄语中谈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广大青年要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胸怀理想、志存高远,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并为之终生奋斗。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为了理想能坚持、不懈怠,才能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人生。”在项目申请立项和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当始终牢记当代青年肩上的责任和使命,用行动展现当代青年人的风采。项目应坚持普遍性、创新性、实效性原则,紧密围绕班级和支部基本职能,立足实际,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素质教育、实践锻炼、成长服务、推优入党等工作方面或内容入手(也可自定主题),自主设计立项主题。
- 思想建设(思想教育活动是增强班级凝聚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统一学生行为,帮助学生树立班级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从创新班级思想教育工作方法,丰富思想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活动的吸引力和效果等方面确定项目选题。)
- 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班级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体现,可从班委会组织结构的完善,分工的明确,班委会成员考评机制等方面进行选题,也可从班级管理制度,学生参与班级事务制度,学生个体评价机制等方面选题,促使班级组织建设的有序化和制度化。)
- 素质教育(班级应当坚持把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作为工作重点,致力于探索素质教育的科学方法,把素质教育融入到班级日常活动中,坚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进一步丰富班级活动的形式,提升班级活动的质量,努力达到一场活动,一次成长的效果,真正发挥素质教育的效果。)
- 实践锻炼(从提升班级学生实践能力和实践水平方面着手,一方面,在现有的实际中如何帮助班级同学提升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如何发挥班级作用,为班级同学提供更全面,更深入的实践活动。)
- 成长服务(从如何进一步关注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实践和生活等内容,深入探索班级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尤其可着重从帮助班级同学达到学的好、心理好、实践好、人际关系好等方面进行选题。)
- 推优入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章明确规定了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因此可从如何发挥团支部在推优入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行选题。)
立项项目应符合以下特征:
1.时代性。要反映班级成员和支部团员在学习、生活、实践中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特征。
2.创新性。要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创新、实践创新或制度创新的特点。
3.实效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
4.示范性。参与度高,实际效果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
三、组织实施
1.项目设计。各班级和支部要发挥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可以以班级名义立项也可以以支部名义立项,立项第一负责人为班长、团支书。
2.项目申报。认真填写《法政学院团学活动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撰写活动方案(2000字以内)于 10月28日前报送至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aoxiaoyong@ouc.edu.cn。
3.立项评审。团委负责对各班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拟定于11月中旬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4.项目实施。确定立项的团支部根据申报方案开展活动,班长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开展,各立项团支部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校团委。根据需要,立项项目可分期实施,结项时间为2016年12月底。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团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提交项目结题表和相关成果(报告、图片等),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奖励支持
每年省、校将评选各类优秀班级、团支部典型,其中包括优秀班集体(校级、省级,校级有经费支持)、活力团支部(省)、示范团支部(省)、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经费支持)、红旗团支部、雷锋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法政学院班级、团支部建设立项旨在前期立项一批优秀班级、团支部项目,加以培育和扶持,作为省、校各类典型推荐的重点对象。希望各班级、支部积极参与,集思广益,做好班级、支部立项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团委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