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本年度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学生;
2、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青岛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50元);
3、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
(三)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资助我校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0元。法政学院2名。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线下填写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
2、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网上审批学生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获助资格。
四、提交材料
1、附件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打印版,正反面打印);
2、附件2: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汇总表(打印版)。
10月15日(周五)18:00前完成学工在线申请,将所需材料纸质表交至法政学院团委。
联系人:邵晓涌 联系电话:66781631
邮箱:shaoxiaoyong@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2: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