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2浏览次数:8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本年度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学生;

2、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青岛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50元);

3、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

(三)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资助我校2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0元。法政学院2名。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线下填写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

2、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网上审批学生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获助资格。

四、提交材料

1、附件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打印版,正反面打印);

2、附件2: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汇总表(打印版)。

10月15日(周五)18:00前完成学工在线申请,将所需材料纸质表交至法政学院团委。

 

联系人:邵晓涌           联系电话:66781631

邮箱:shaoxiaoyong@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2: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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