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立法献计策”主题征文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8浏览次数: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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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立法献计策”主题征文活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会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审议工作,青岛人大网正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意见。海大是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每一个海大学子应当积极参与立法,这既是专业实践的良机,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现以此为契机,举行“我为立法献计策”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9月26日--10月10日
二、征文主题:“我为立法献计策”、“立法的边界”、“文明行为的法律规制”
三、征文对象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四、征文要求:
1、结合立法草案,紧扣以上主题,适度发散思维。
2、要突出法治意识,切实为本次立法建言献策,弘扬文明精神。
3、征文应当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文风朴实,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篇幅在1500字以上。
4、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五、征文报送
征文提交一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到:oucfzxsb2016@163.com 另附作者基本信息、征文题目、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六、征文评选及奖项设置:
法政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征文,其他院系参与同学可自行投稿,组织方将组织专业老师将对所有参选征文进行评选,并将优秀征文向全校集中展示。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10名。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附件: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