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党建工作,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法政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各班级公开选聘2016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一、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具有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的能力和带领党支部及所在班级各项工作的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能联系群众,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怕吃亏,具有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有全局意识,为人正派、心胸开阔,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听取各方意见,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氛围,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熟悉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中共正式党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班级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2、了解掌握本支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求把工作做深做细。
3、发动党员完成各项工作、学习等任务,并起模范、表率作用。
4、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
5、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等相关工作。
三、相关工作程序
1、自愿报名。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条件和工作职责,请有意愿的同学于8月30日20: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党支部书记申请”命名,发送至153530825@qq.com:
(1)《法政学院党支部书记申请表》
(2)《法政学院党支部书记申请汇总表》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对申请者进行初审。
3、答辩面试,每人2-3分钟自我陈述,2-3分钟提问。
时间:8月31日(周三)下午2点。
地点:法政学院党员活动室203室。
4、党委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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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党委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