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3浏览次数:38


全体毕业生:

    学校定于7月1、2日7月21日分2批次为2016届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为了方便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今年毕业生离校继续使用“学生离校管理与服务系统”(登录http://lixiao.ouc.edu.cn,用户名和密码为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 或者直接在学校主页“信息门户”里选择“应用系统”→“离校”)。离校系统中将及时发布各部门的离校公告,请每个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相关离校手续及办理办法。

【毕业生离校前工作安排】

 

【学费清缴】

1.  延长修业年限的毕业生,本人无需到财务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学费可到财务处网上缴费系统自助交费(网站:http://pay.ouc.edu.cn/)或将学费预存在和学费库关联的银行卡中待财务处统一代扣。

3. 各院(系)督促未缴清应缴费用的毕业生于6月18日前到网上缴费系统自助交费,财务处在6月28日前将交费收据发到各院(系)团委,欠费将影响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财务处联系电话:66782343

二、【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发放

    第一批定于6月28日、第二批定于7月20日,地点在法政学院团委230办公室。   

1. 领取时,原则上要求本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代领时要求代领人签字并留下代领人和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2. 提醒学生领到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后要认真核对迁移证的个人信息和迁移证右下方有无“户口专用章”,如发现有误,请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和迁移证到八大关派出所办理更改事宜。

3. 更换单位的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如发现与现户口迁移地址不符,请本人持证到八大关派出所办理更正。

图书馆

1. 2016届毕业生在学校图书馆的借书截止日期为6月10日,6月11日起只还不借,毕业生离校前持校园智能卡仍可进入图书馆享受其他服务。

2. 请毕业生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于7月1—2日(第一批次离校人员)、7月21日(第二批次离校人员)之前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将所借图书或欠款全部还清,欠款只能通过校园智能卡支付。如有丢失的图书,请办理赔偿手续,具体操作详见图书馆主页《图书赔偿管理办法》。

3. 图书馆将根据毕业生名单,于6月30日(第一批次离校人员)、7月20日(第二批次离校人员)之前批量注销图书借还系统中所有符合条件的读者信息,届时离校系统中的图书馆部分将自动更新状态,从而完成图书馆环节的离校手续。

4. 如果毕业生在登录离校系统后发现在图书馆环节仍存在问题,请先登录图书查询系统(http://222.195.226.30)查询欠费及未归还图书的具体信息,并请尽快到所在校区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为顺利完成相关操作,请务必携带充有足够金额的智能卡)。如有疑问,请随时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崂山校区66786095;鱼山校区82032354。

5. 应届毕业研究生需要按照研究生院和图书馆的通知,进入图书馆主页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提交请于6月17日前完成,如在使用论文提交系统时出现疑问,可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部,电话:66781891,66782698。

学生宿舍】

1. 各宿舍文明检查员请于6月27日到各楼值班室领取《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离宿手续单》,按离宿要求检查宿舍配套设施。

2.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于7月1—2日集中进行毕业生房间的离宿验收,请各宿舍文明检查员留守办理。文明检查员凭离宿手续单到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办理离校手续。

3. 第二批次离校的学生,将集中合并住宿,并于7月21日凭《离宿手续单》到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办理离宿手续。

4. 今年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请于7月1日将个人行李送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各生活区指定房间(《离宿手续单》上已标注),新生注册报到时方可领取。在新学期注册报到之前,不予安排住宿。

办理地点:北海苑7号楼一楼办公室,南海苑8号楼一楼办公室,东海苑4号楼和6号楼中间。

联系电话:崂山66782178

【校园网、智能卡】

    2016届毕业生离校不需要到网络与信息中心集体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学生的校园网账号和校园智能卡业务按照以下方法处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以单独到各校区网络与信息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网络与信息中心联系电话:崂山校区 66782222 、鱼山校区 82032161、浮山校区 85902025。

(一)校园网

1. 本届毕业生的校园网账号使用期限至2016年9月15日。

2. 考取本校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在下学期入学后,持有效证件办理网络账号的延续使用手续。

(二)校园智能卡

    2016届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不回收,根据毕业生离校的时间统一设定校园智能卡在校使用的有效期。为了简化离校手续,建议毕业生先去图书馆办理图书管理子系统的相关手续,并有计划使用校园智能卡,尽量在毕业离校前消费完卡内金额。

    如果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内有余额,毕业生可分别在学校安排的离校时间7月1日和2日、7月21日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用户接待大厅办理校园智能卡销户退款业务,其它时间请到后勤集团计财部办理,地点:崂山校区学生宿舍21号楼(校医院旁)7楼,联系电话:66782777;如果毕业生的校园智能卡卡内无余额,毕业生不必办理销户手续,根据学校提供的毕业生离校名单,相关校园智能卡将择期批量统一销户,销户后的校园智能卡将不能再使用。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校园智能卡可以延期使用到2016年秋季入学时,此部分校园智能卡将择期统一销户,如果校园智能卡卡内有余额,9月15日前可单独到后勤集团计财部办理退款销户,地点:崂山校区学生宿舍21号楼(校医院旁)7楼,联系电话:66782777。

    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其校园智能卡可以延期使用。

【报到证】

    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分别办理离校手续,在各个部门办完手续后,分别到所在校区领取报到证。

第一批:7月1、2日,崂山校区行知楼一楼大厅,电话:66782820

第二批:7月21日,崂山校区行知楼一楼大厅,电话:66782820

【毕业生离校后注意事项】

 

    毕业生要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同时,户口、组织关系要及时办理转递手续。对自离校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学校不再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一、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和发送工作将在毕业生离校后统一进行。对到青岛市外就业的毕业生的档案,学校将根据报到证的单位和地址,以EMS的方式直接寄送到接收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青岛市内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直接送达用人单位或由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直接到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提取。

    毕业生本人不得参与档案的转递过程。

    7月第一批次集中离校毕业生可于7月23日后登陆学校毕业生离校系统查询档案转寄情况;其余批次毕业生需9月中旬后登录查询。

二、落户手续

    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或个人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具体手续的办理各地不尽相同,毕业生本人离校后可具体咨询落户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其他事项

    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方案不再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毕业生本人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东省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办事指南》有关要求办理。(http://www.sdbys.cn/advertisement/2014/bysbszn/index.html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要妥善保管好,切勿丢失。

    如有其他关于档案、就业协议问题可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工作通知→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查看,若有关于户口、组织关系、学籍学历等问题可到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