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09浏览次数:40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集创新意识强化、创业能力实践、市场对接和互联网技术应用为一体的创新力、创业力比拼最高平台。为了在全国大赛中更好地展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成果,在上一届获得国家铜奖、山东省金奖的基础上取得突破,学校计划于4月下旬全面启动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方:教务处、团委、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研究生院

承办方:管理学院

具体分工如下:

1、教务处主要负责大赛的总体协调,协助管理学院邀请培训专家及评审专家;

2、团委、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推荐优秀参赛队伍(特别是初创组和成长组队伍)和参与培训、作品评审工作;

3、研究生院主要组织研究生参赛;

4、管理学院主要具体负责大赛报名、安排大赛培训和作品评审工作。

三、大赛安排

大赛报名:4月25日—5月15日

大赛培训:5月16日—5月23日,计划邀请国家金奖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及国赛评委来校开展系列讲座,指导学生团队参赛;

作品提交:5月23日—6月13日

作品评审:6月14日—6月17日,计划邀请来自校内、企业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分别从市场、技术两个层面对作品进行评审。

四、大赛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参赛对象

   (1)本届大赛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每支参赛团队必须有一名以上指导教师。

五、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山东省省赛推荐队伍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产生,具体推荐名额以山东省公布为准。其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者(特等奖前五名、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或获得省级最高级别奖前二名者,可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参赛及获奖队伍成员均可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获奖项目同时纳入创业项目备选库,优先参与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扶持。

注意事项:5月6日-15日为大赛报名阶段,请预参加比赛的学生将“姓名、专业年级、联系方式等信息”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ouchlwj@163.com,学校将组织开展进一步的培训以及作品提交工作。

联系人:薛清元

联系电话:66786383

电子邮箱:ouchlwj@163.com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团委

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管理学院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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