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六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61


“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2015年度全校教职工共捐款404908.7元,上年度使用剩余金额836.1元,本年度可用资金405744.8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5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六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此次拟资助135人,我院名额为7人。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剩余金额累积用于下次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三、评定办法

(一)学生提交

1、学生本人登陆“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时间截止5月9日18:00.

2、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完成个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2000字左右。以上材料提交至shaoxiaoyong@ouc.edu.cn,时间截止5月9日18:00

3、学生确定获奖后,2016夏季学期开学提交获助学生的成长事迹材料及图片(电子版),主要突出获助学生在能力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发展的优秀事迹(1500字左右)。

(二)院系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

联系人:邵晓涌,联系方式:66781631,电子邮箱:shaoxiaoyong@ouc.edu.cn。

法政学院   

2016年5月6日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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