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团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一批“特色支部”、“活力支部”,构建我校团组织的“微枢纽”,切实发挥团支部在服务工作大局、服务青年成长中的作用,校团委将继续在全校组织开展2016年度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工作的意义,把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途径,牢牢把握高校团支部的工作职能,以提升组织活力、提升队伍实力、提升工作水平、提升青年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符合实际、内容丰富、质量过硬、具有示范意义的团建品牌项目,全面促进学校团支部内涵建设。
二、项目要求
项目应坚持普遍性、创新性、实效性原则,紧密围绕团支部基本职能,立足实际,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素质教育、实践锻炼、成长服务、推优入党等工作方面或内容入手,自主设计立项主题,立项项目应符合以下特征:
1.时代性。要反映支部团员在学习、生活、实践中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特征。
2.创新性。要围绕团支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创新、实践创新或制度创新的特点。
3.实效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
4.示范性。团员参与度高,实际效果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
三、组织实施
1.项目设计。发挥团员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
2.项目申报。所属团支部上报的项目,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撰写活动方案(2000字以内)于 4月 4日前报送至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aoxiaoyong@ouc.edu.cn。
3.立项评审。校团委负责对各院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拟定于4月中下旬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4.项目实施。确定立项的团支部根据申报方案开展活动,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开展,各立项团支部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校团委。根据需要,立项项目可分期实施,结项时间为2016年12月底。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团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提交项目结题表和相关成果(报告、图片等),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经费支持
1. 经费来源与资助额度。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经费主要从团费中列支,根据立项项目的申报预算给予1000—2000元的经费支持。
2. 经费使用。立项通过审批后,各团支部可申请借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持有效发票和经费使用明细单到校团委办理报销手续。活动经费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3. 激励机制。项目验收后,校团委将组织开展“十佳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评选,并对实现预期目标、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的项目进行通报。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的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