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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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基金”。现将第二届“鲁信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面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励20名在校优秀学生,每人3000元,合计6万元。我院名额为两人。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列当年班级前30%;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 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各学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网上审批学生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鲁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请于12月3日(周四)中午12:00前完成网上申请。
联系人:邵晓涌 联系电话:66781631
邮箱:shaoxiaoyong@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