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41


各毕业班: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规定,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树立正确择业观、立志成才报国,现决定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当年秋季预计毕业和下年春季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范围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2.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不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4. 拥有正确的就业观,诚信就业;

5.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院(系)、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支部民主评议,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以“支部+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命名,以支部为单位于12月7日(周一)下班前发至 guozengl@ouc.edu.cn;

    (2)《附件3》纸质版经导师签字后,以支部为单位于12月7日(周一)下班前交至学院团委;

2、学院组织评审等,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将本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名额分配

联系人:郭增乐;联系电话:66781631。

 

附件下载

                  法政学院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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