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38


各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2007〕54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6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的择业观。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说明: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除外)、团的活动积极分子、团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学生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党课优秀学员、校园优秀记者等此类获奖不予填写】;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前25%(以推免时三年成绩为准);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选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候选人,填写《附件1:2016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情况汇总表》,于12月5日(周六)前,将电子版以“班级名称+2016届校优秀毕业生”命名发至 guozengle@ouc.edu.cn;

2、学院审核材料,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填写规范参考《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不符合填写规范者不予通过

3、班主任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进行审核,12月9日前审核完毕;

4、各院(系)审核,并将初选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复核后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

6、学校复核并公示结束后,请各位同学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自行打印《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所在院系,由学校盖章后存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

1、名额分配

2、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注意审查。

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所在院(系)名额,但须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郭增乐,联系电话:66781631。

 

附件下载

 

法政学院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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