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4浏览次数:326


各毕业班:

请通知已经评为“特困” 的2016届毕业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

  1. 申请表中各处时间参考以下信息填写:

       学生申请时间填写范围2015.9.1——2015.9.6;

       民主评议时间填写范围2015.9.7——2015.9.11;

       院系意见时间填写范围2015.9.14——2015.9.16;

2、学生本人基本情况,要求务必真实、准确;

3、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复制学校认定中相关信息即可;

4、评议小组组长签字部分由班主任或资助辅导员填写;

5、工作组组长签字部分由各院党委副书记填写;

6、申请表中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不能空白。

    请各班于2015年11月25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填写好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5.11.24

 附件1:法政学院名单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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