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请通知已经评为“特困” 的2016届毕业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
- 申请表中各处时间参考以下信息填写:
学生申请时间填写范围2015.9.1——2015.9.6;
民主评议时间填写范围2015.9.7——2015.9.11;
院系意见时间填写范围2015.9.14——2015.9.16;
2、学生本人基本情况,要求务必真实、准确;
3、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复制学校认定中相关信息即可;
4、评议小组组长签字部分由班主任或资助辅导员填写;
5、工作组组长签字部分由各院党委副书记填写;
6、申请表中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不能空白。
请各班于2015年11月25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填写好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