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3浏览次数:38


各2016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2016年,山东省高校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并将持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纳入特困毕业生范围。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特困家庭及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比例、额度和条件

(一)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学院报送人数不超过2016年毕业生总人数的5%,每人1000元,用于补贴求职、创业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申请条件:1、山东省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2、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前期未纳入各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研究生若能在16日前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并被学院纳入困难生库,也可进行申请。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每人6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如果为同一人,按照特困生进行补贴。)

申请条件:1、山东省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2、曾经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任一学年获得过贷款的都可申请;曾经专升本、考研,在任何一所学校的任何一个学历阶段已获得贷款的都可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

(1)毕业生提交电子版申请(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shaoxiaoyong@ouc.edu.cn

(2)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名单,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生总数的5%;

(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系)提交贷款合同复印件;

(2)学院(系)分别填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需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至11月14日晚上10:00

联系人:邵晓涌      电话:66781631/13206432526

附件: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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