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第五届“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0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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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由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每年提供12万元,用于资助法政本科优秀学子及学院学生工作,现将2015年“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法政学院品学兼优、家境一般,同时有慈善精神、有志于反哺海大慈善事业的法政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拟资助40人(其中包括10名左右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2500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2015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2015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科学文化素质排名在班级前30%,少数民族学生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2015级本科新生因无成绩排名,各班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经班级民主推选2名同学参与学院评选。
3、有慈善精神、愿意并承诺反哺海大慈善事业。
4、家境一般或遭遇突发事件生活困难,被列入但不限于2015-2016学年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学生优先考虑。
5、被授予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于11月9日晚上8:00之前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附件一汇总表。各班将汇总表进行汇总于11月10日(周二)早上9:00之前发至邮箱shaoxiaoyong@ouc.edu.cn.
(二)为培育学生的慈善精神,倡导学生反哺海大慈善事业,应出资方要求,本次“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较以往有所改变,学院拟于11月10日(周二)中午12:40于学院模拟法庭335举行助学金申请说明会,已提交申请同学请携带系统导出的纸质版申请表准时参加,如确定继续申请可于会后提交申请表并进行简单答辩。
如有问题可咨询法政团委邵晓涌,联系方式:66781631,13206432526,工作邮箱:shaoxiaoyong@ouc.edu.cn。
附件一:“锦绣前程”励志助学金汇总表
法政学院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