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0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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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本年度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学生;
2、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青岛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3、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4、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申请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8、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申请优先考虑(已知的中海油定点扶持地区学生名单将单独发往相关学院)。
(三)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无故拒绝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者活动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我院名额为2人,每人3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填写附件1申请表。
2、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网上审批学生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确定获助名单。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获助资格。
四、提交要求
各班统一汇总收齐,于10月14日(周三)下午5:00前将附件一纸质版申请表、班级汇总表交至团委230房间,汇总表发送至shaoxiaoyong@ouc.edu.cn(发送时附件与主题同命名为**级**班中海油汇总表)。
联系人:邵晓涌,联系电话:66781631
附件一:申请表
附件二:汇总表
邵晓涌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