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3级、2014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级组织2013级、2014级研究生严肃对待本次综合考评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2),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团委。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应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3),9月23日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团委。
请各班级按照《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4)的名额分配情况评选本班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并根据评选结果填写《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各班将本班汇总表电子版于月23日下午5点前发至tcg@ouc.edu.cn。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请各班级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学院将在院内组织公开答辩,并确定1个研究生班级作为学院推荐的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申请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应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附件6)。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有意申请2015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公开答辩,按照答辩成绩排名以及2015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确定明年的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党委副书记为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的要求进行评选。
2.博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与硕士研究生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得打通使用。
3.各类荣誉称号材料(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优秀研究生班集体)均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下午5点。
4.研工部将抽查部分学院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5.填写完毕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将返还各单位,并由各单位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6.联系人:田长贵 联系电话:66781631。
法政学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