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39


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岗位已经确定,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大学生“四助”工作岗位实行公开招聘,所有四助岗位均通过“学工在线”(http://xgzx.ouc.edu.cn)发布,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审核招聘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实行自主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

2015年秋季学期工作时限为2015年9月21日-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限为2016年3月6日-6月15日(具体工作时限将根据校历作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为保障大一新生更好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校内2015年秋季学期“四助”工作的招聘对象暂不面向2015级新生。

三、招聘要求

    1、本着扶困优先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中,要保证“四助”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低于单位岗位数的50%。

    2、参加招聘的学生每人限从事一项工作。

    3、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上岗不超过30小时;工资为10元/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例如危害生命安全的抢险、救灾、救生等。

四、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工在线首页了解各单位招聘信息。选择有意向的岗位点击【申请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学生最多可同时申请3个岗位,提交截止时间9月14日

2、部门招聘:各用人单位根据需求择优面试录取,面试由各单位自主安排并告知学生。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下载已录用学生信息(具体操作:“岗位学生管理”—“导出在岗学生”),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学生招聘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补充并整理。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各用人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根据培训情况填写《岗前培训表》(附件2),我们将适时对岗前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学生出勤和工作情况严格考核管理,对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酌情降低岗位薪酬。

3、各用人单位中途更换四助学生需提交《校内“四助”学生更换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工作状态”处注明“离岗”“在岗”状态,经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更换;同一岗位更换学生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将取消该岗位。

4、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完成招聘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汇总表》、《岗前培训表》报送至法政学院团委。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补充,对于学生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和态度的形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行的养成、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请各用人单位务必给予重视,认真做好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同时,为便于招聘单位与在校本科学生做好双选,我们将于9月11日晚6点分别在崂山校区4102教室,鱼山校区新教学楼304教室召开“四助”工作招聘指导会,介绍校内“四助”工作的整体情况并请用人单位(见附件4)现场答疑指导,欢迎有意向从事“四助”工作的学生到会。

联系人:邵晓涌   联系电话:66786631

 

附件1:汇总表模板

附件2:《岗前培训表》

附件3:《校内“四助”学生更换情况汇总表》

附件4:出席“四助”工作招聘指导会用人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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