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本科学生2015年的参保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1、缴费标准。青岛市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我校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全额支付,不需要学生本人缴纳。
2、门诊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我校学生定点医疗机构为校医院)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医保范围内的可报销60%。
3、时间期限。在籍学生医疗保险年度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2015级新生报到注册后,自入学之日起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流程:
1、本科学生8月31日-9月5日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http://xgzx.ouc.edu.cn(该系统31日正式启用)。
2、学生初次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登录激活账户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核对完善个人信息。
3、在“学生医保申请”模块申请,“是否购买保险”处选择“我同意购买”,点击“确认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所有在籍学生均要参保(延期、休学学生也要参保)。因各类原因不参保的学生,需要本人撰写“自愿不参保”书面说明(签字、摁手印),并留学院存档备查。
2、学生参保后,具体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
本科学生参保学院联系人:邵老师 66781631 校医院:66782440 82032440
法政学院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