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根据国家邮政总局和山东省机要通信局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各级机要局不再收寄和投递大学毕业生档案,今年学校将通过EMS方式寄送部分毕业生档案。据了解,现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只接收通过机要方式寄送的毕业生档案,请务必通知每一位需要通过EMS方式寄送档案的毕业生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如用人单位执意只接收机要方式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并委派专人到我校提取毕业生档案(第一批毕业生档案提取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20日之间)。
一、交档案时的分类:
1、去向为青岛市内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的用人单位;(专人送达)
2、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人送达)
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人送达)
4、全国其他各地均通过EMS转寄,包括青岛市的胶州、即墨、黄岛、胶南、平度、莱西;
5、我校跨校区、跨院系考取研究生的档案,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录取的院系(各院系自转,做好交接记录)。
二、第一批次暂不上交的档案:
1、所有可能延期毕业的学生,本科生中延期一年或一个月的,研究生秋季毕业的或者继续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
2、包括升学在内的全部国防生档案转至选培办、全部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院系;
3、部分因个人原因向院系申请档案缓发的毕业生,需向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将档案直接保留在学院内,与第二批次档案一起上交;
4、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
三、档案袋上最终转寄地址的填写:
如有毕业生需要修改档案转寄地址,6月29日上午10点之前提交如下材料:
- 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或修改档案地址说明,加盖公章,交至学院团委;
- 填写《2015届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修改汇总表》,电子版发至guozengle@ouc.edu.cn。
四、特殊情况办法处理
一、报名村官或者农村特岗教师的毕业生:现部分村官/特岗教师录取地方已经结束招募工作,可出具村官/特岗教师录用通知书,若尚未确定录取的,可等毕业离校至9月份之间,由学生将最终录取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书复印件或传真件交至学院团委。
二、报名“三支一扶”的毕业生:
(1)报名参加山东省内“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直接派遣回生源地;
(2)报名参加山东省外“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参照报名村官的处理办法。
三、毕业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不签订任何材料,待毕业生最终离校后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学生在九月份之前将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传真件交至学院团委。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