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名单》(第二批)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6浏览次数:63


全体毕业生:

    今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开始,现进行第二批户口迁移统计,请毕业班以班为单位,7月7日之前将《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名单》发至 guozengle@ouc.edu.cn

填表注意事项:

1、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尚未录取的毕业生,请勿填写学院第一次和第二次统计的《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名单》。原因如下:如果户口迁回原籍,八大关派出所将户口迁移证打印出来即表明该生户口已迁出,报考单位面试、录取及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八大关派出所将无法再进行办理。所以,该种情况毕业生等政审完毕,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统计时还没有接到单位通知的,先不要填报,与档案、报到派遣可分开进行,等单位确定了可到公安处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3、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事先征得原籍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可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已经考上本校的研究生,继续在本校上学的,户口不需要动,不需要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落户的,不需填写“户口迁往地具体地址”,只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打出来后又改单位的,可将报到证办理改派后,持报到证和原发的迁移证到公安处办理户口改派地址。

7、不尽事宜,欢迎随时致电。

   0532-66781631

 

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统计名单

法政学院团委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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