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终校对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69


全体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保证就业方案准确无误上报,学校于6月19日至23日开展第二次就业方案校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校对内容及重点字段说明:请各院系负责老师组织毕业生校对以下字段: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描述、毕业去向、就业方式、就业状态、派遣单位、接收单位,主要核对派遣单位信息。

    每位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信息校对。信息无误的,直接签字确认。本次校对不在校对表上做任何更改,“派遣单位”、“接收单位”字段信息有错误者需首先签字确认,然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修改,其它字段已被系统锁定,无法更改。

1、派遣单位:是打印报到证抬头的具体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全称,不可是简称、别称,如有疑问,请毕业生务必咨询用人单位或接收单位落实是否符合该地区接收毕业生要求。

注意事项:

(1)对于毕业去向为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名称是生源地人社局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后,该名称将由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不可随意更改。

(2)培养方式为委培、定向毕业生,报到证直接派回委培定向单位,升学、单考毕业生无报到证。

(3)与省内用人单位网签成功后,派遣单位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成,学校无法修改,如有问题,请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进行修改。

(4)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成功后,派遣单位有错误的,请毕业生持协议书于2015年6月20日15:00之前到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更改。

2、接收单位:该字段是就业方式为灵活就业、劳动合同就业、非派遣省外签约、自主创业毕业生的单位名称,报到证的派遣单位名称是生源地人社局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几类特殊情况毕业生处理办法:

(1)与省内单位应约,但协议书状态是“等待鉴证”的,需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于6月20日之前进行鉴证,若未鉴证通过且未申请缓派的,报到证直接派遣回生源地;

(2)与省外单位签约且单位需要报到证的,若尚未录入协议书,须于6月20日之前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协议,未将就业协议书交回的需于2015年6月20日15:00点之前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将派遣回生源地。其它特殊情况离校前不再处理,如有其他派遣问题,请离校后关注就业信息网的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 

3、校对表中毕业去向栏目为“回生源地”(不包括灵活就业、合同就业、自主创业、非派遣省外签约)的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除在校对表上核实、确认之外,必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进行网上实名登记(步骤:毕业生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在“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栏目点击“登录实名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登记信息),实名登记完成后,户籍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求职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毕业生登记的服务需求提供服务。该步骤非常重要,若因个人未登录网站登记造成派遣有误的,责任自负。

4、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教务处与研究生院最终确的定毕业名单对延期毕业生状态统一修改,不再单独通知学生本人。

5、将加盖院系党委公章的校对表务必于6月23日(周二)上午9:00之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6、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签约手续,山东省已批准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签约时间继续延长至6月20日24:00,学校最终的派遣方案以截止到该时间点的状态为准。此时间之后的签约解约办法,届时将另附通知。

7、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另附材料说明。

注:

①毕业生再有关于签约、档案等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目;

②该校对数据导出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零点,若有在此时间前后刚完成签约或刚登记出国信息的,可能会因数据库更新速度的原因不能在此次校对中体现,毕业生只需确认最终网上信息的正确即可;

 

联系电话:0532-66781631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法政学院团委

201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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