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体毕业生:
就业方案信息是毕业生最终的毕业去向和档案去向等信息,是就业主管部门打印报到证和学校寄送毕业生档案的依据。为进一步核实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保证就业方案准确无误上报,学校于6月15日至17日开展第一次就业方案校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校对内容及重点字段说明:请各院系负责老师组织毕业生重点校对以下字段: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地、毕业去向、接收单位、档案转寄地址、单位所在地。(纸质版校对表已发至各班)
每位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信息校对。信息无误的,直接签字确认。仅仅“档案转寄地址”错误者可在校对表内直接修改(字迹务必工整,以免工作人员辨认不清),然后签字确认;毕业去向、接收单位、单位所在地字段信息有错误者需首先签字确认,然后在6月17日工作时间携带就业协议书或证明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办公室进行修改,仅在核对材料上进行修改无效。
(1)接收单位:是打印报到证抬头的具体名称,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全称,不可是简称、别称,如有疑问,请毕业生务必咨询用人单位或接收单位落实是否符合该地区接收毕业生要求,一旦签字确认后将无法更改。其中,对于毕业去向为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暂不就业、劳动合同就业、非派遣省外签约、自主创业、应征入伍”等方式进行派遣的,报到证上的信息是回生源地),该名称为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不可随意更改。
(2)档案转寄地址:由地址+单位+部门组成,内容不可遗漏或重复,如“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24楼集团人力资源部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就须将“集团人力资源部”部分删除,毕业生一定要牢记该信息。对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与“接收单位”是相同的。
(3)单位所在地: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的,因该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故不可更改;如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录入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时出错的,需持个人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崂山校区办公室办理更改。
2、几类特殊情况毕业生处理办法:
(1)与省外单位签约且单位需要报到证的,若尚未录入协议书,须及时到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协议,未将就业协议书交回的需于2015年6月17日17:00点之前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将派遣回生源地;
(2)与单位签约后又升学的毕业生,需及时与用人单位解约,持解约申请书、解约函与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修改手续;
(3)领取过省外协议书,但最终确定不签协议或签订省内议的(包括领取协议后升学或出国的),需于2015年6月17日17:00点之前将协议书送还就业指导中心,因空白协议未退回造成派遣出错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报到证直接派回委培定向单位,单考毕业生无报到证。
3、校对表中毕业去向栏目为“回生源地”(不包括灵活就业、合同就业、自主创业、非派遣省外签约)的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除在校对表上核实、确认之外,必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进行网上实名登记(步骤:毕业生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在“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栏目点击“登录实名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登记信息),实名登记完成后,户籍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求职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毕业生登记的服务需求提供服务。该步骤非常重要,若因个人未登录网站登记造成派遣有误的,责任自负。
4、因教务处与研究生院尚未最终确定毕业名单,故该方案中未将延期学生进行标记,待名单确认后,我中心将对延期毕业生状态统一修改,不再单独通知学生本人;
5、各班务必逐人确认签字,将校对表于6月17日9点之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6、为尽量方便毕业生办理签约手续,山东省已批准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签约时间延长至6月17日24:00,学校最终的派遣方案以截止到该时间点的状态为准。此时间之后的签约解约办法,届时将另附通知。
7、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另附材料说明。
注:
①毕业生再有关于签约、档案等相关问题请及时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目;
②该校对数据导出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零点,若有在此时间前后刚完成签约或刚登记出国信息的,可能会因数据库更新速度的原因不能在此次校对中体现,毕业生只需确认最终网上信息的正确即可;
③因毕业派遣在即,故学校办理解约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12:00,其余欲解约毕业生需毕业离校后办理。
办公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辅楼221房间。
联系电话:66782820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