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人道主义的高尚行为。
为给有意无偿献血的同学提供方便,6月11日(周四)12:00-18:00,校医院将联合学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在崂山校区教学楼四区门口举行无偿献血公益活动,有意愿的同学可在以上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
请各学院帮忙转达,谢谢!
校医院
2015年6月8日
无偿献血小知识
一、哪些人可以献血,一般献血量为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岁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二、哪些人不能献血:
- 患有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者。如性病、麻风病、艾滋病、肝炎、结核病患者、艾滋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丙肝抗体阳性者、有吸毒史者、多个性伴侣者。
- 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的患者。如过敏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病、内分泌疾病、代谢障碍性疾病、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恶性肿瘤以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切除重要的内脏器官、慢性皮肤病、眼科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
三、献血后公民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和其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1个治疗量的机采成分血按照800毫升全血折算),本人终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5倍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亲属可以累计享受无偿献血者等量的医疗用血。
四、献血前注意事项:
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
尽量不要空腹献血,进清淡饮食,多饮水,酒后不宜献血;
年满18-55周岁携带身份证,在登记表内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近期联系地址和通讯电话,已方便个人信息查询或办理还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