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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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该奖学金由青岛宇泰金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泉、省广先锋(青岛)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龙出资,并以他们母亲的名字命名。现将首届“金花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金额
奖励25名2013级在校优秀学生,每人4000元,合计10万元,我院名额分配为1人。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同时满足(1)、(2)、(3)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的要求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列入困难生信息档案的学生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同时登陆“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各学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四、材料提交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5日(星期一)前提交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汇总表一份(均需提交书面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学生学院团委办公室(230房间),联系人:邵晓涌,邮箱13206432526@163.com,联系电话66781631。
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法政学院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