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2014年全校教职工共捐款320856.1元,上年度剩余金额累计980元,本年度可用资金321836.1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4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五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额度及名额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此次拟资助我院学生4人,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剩余金额累积用于下次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二、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三、评定办法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一栏不用填写,另附个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需申请人本人签字);
(二)学院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获助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2015年4月6日下午5:00前,报送的材料有(以下均需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
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
3、候选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一式一份)。
(二)2015年9月15日前,获助学生提交成长事迹材料及图片(电子版),主要突出获助学生在能力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发展的优秀事迹。
注:1、申请学生需在“海大助学在线”进行网上申请;
2、报送的所有书面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中,院系、专业、年级、家庭住址等信息均为全称,正反面打印的材料版面设计美观;
3、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需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oucchunjun@163.com。
联系人:张春军,联系方式:15092069256。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
法政学院团委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