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强大人民空军,吸纳优秀人才补充空军人才队伍,2015年济南军区空军部队将继续接收地方高校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等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航空、机械、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理工类专业研究生及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研究生,欢迎有志献身空军事业发展的地方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济南军区空军接收地方高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51698486、51698482,通信地址:济南市二七新村南路10号干部处人才办,邮编:250002。
接收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招收的委培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专升本的毕业生均不接收。接收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层次医疗专业以大学本科为主,理工类、文科类以“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为主。理工类学科以航空、机械、电子、雷达、通信等为主,文科类学科以法学、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等为主,医学类学科以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医疗技术专业为主(全部定向补充到驻疆驻藏和边海防部队)。中国共产党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优先接收。
接收条件
-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电大、夜大、职大、自考、函授、职业技术学校、民办高校、定向生、委培生、留降级、休学超过半年等均不符合接收条件),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
-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
-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接收程序
地方高校毕业生,既可参加部队到有关院校的招聘,也可将个人材料直接寄送至济空接收地方高校毕业生办公室;部队对接收对象进行考核、体检合格后,部队用人单位与院校、毕业生本人签订协议书,毕业生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给部队,并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与部队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持派遣报到证及有关证书到指定部队的干部部门报到;部队接收单位统一办理接收对象入伍手续及定岗定职;组织入伍毕业生军训和专业培训。
入伍后待遇
被接收的毕业生入伍后正式任命为军官,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军龄按部队通知的报到之曰起算。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
通联地址:济南市二七新村南路10号干部处人才办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51698486 51698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