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部分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参加秋季学期答辩,近期陆续公布答辩结果。
就业指导中心为方便该部分毕业生就业、报到、办理落户手续等,现正积极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争取政策,预计于2015年1月下旬为该批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目前尚未得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明确答复)。
各学院及相关毕业生在最终确定派遣之前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毕业生首先须顺利通过答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最终确认的毕业研究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为准;
2、毕业生本人须通过各院系查询,确认已上报2015届生源信息;
3、毕业生本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本次派遣,不参加本次派遣的毕业生须填写“秋季毕业研究生缓派至2015年6月申请表”(附件),于2015年1月9日14:00之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未上交材料的,均视为于2015年1月份派遣;
4、院系老师自即日起通知相关毕业生(可先以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处名单为通知依据)及时签约,2015年1月12日前未完成签约,同时也未按时提出缓派申请的,统一派遣回生源地;
5、其余特殊情况,毕业生到院系报告汇总后,统一于2015年1月12日12:00之前上报就业指导中心,中心不接受毕业生个人咨询;
6、因派遣后才能完善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因此该批毕业生档案统一于寒假开学后第一周寄出。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