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所指大学外语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法语、大学德语、大学韩国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葡萄牙语(下统称大学外语小语种)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共六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课程核准为64学时、3学分。同一语种不同级别的课程按级别高低顺序开课。
二、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大学外语小语种课程作为第一外语的主修课程,在校期间需按级别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修读大学外语小语种一、二、三、四级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参加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学分,累积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12学分。此部分学生如有兴趣继续提高所修读的大学外语水平,可继续修读对应小语种课程中的五级、六级课程。
三、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从零起点修读大学外语小语种课程的同时,仍然坚持学习完成大学英语课程的,其所修读并取得的大学外语小语种课程的学分按照任选课计算,不计入通识教育课程学分。
四、高考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新生,须从其对应语种的三级课程开始修读学分,按级别从低至高顺序修读对应小语种课程的三、四、五、六级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参加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学分,累积取得学分不得低于12学分。
五、高考录取为英语专业的本科学生,以俄语等小语种作为其第二外语的新生,需按级别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修读该大学外语小语种一、二、三、四级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参加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学分,累积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12学分。
六、为保证学习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凡是选择大学外语小语种作为第一外语的学生,须完成在校期间该语种的全部12学分的课程学习,不得中途退出该语种后续课程的学习。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后续课程学习需改选其他语种(含英语)的,需完全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其他语种的学习。
七、为确保所修大学外语小语种课程的学习效果,不同小语种之间所修的课程不能相互替代。
八、本方案从2014级学生开始实施。
教务处、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