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学生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加强优秀海洋人才的引进培养,国家海洋局于2013年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首批21家“海洋人才港”为50余所高校近300名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践机会,我校有48名学生通过该平台参加实习实践。现2014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21家“海洋人才港”2014年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187个,计划接收学生人数约32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学生请于6月19日—25日登陆“海洋人才港报名审核系统”(rcg.coi.gov.cn),查询浏览2014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同时,凡是在上述网站报名的学生,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2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oucchunjun@163.com。
(二)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月26日—27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学生。
(三)接收名单公示
6月30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公示。
(四)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学生,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学生参加实习。
四、注意事项:
(一)“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学生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二)请报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三)请各院(系)通知有意向的学生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名,并对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给予支持和指导,对确定参加实习的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