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0浏览次数:59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学生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加强优秀海洋人才的引进培养,国家海洋局于2013年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首批21家“海洋人才港”为50余所高校近300名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践机会,我校有48名学生通过该平台参加实习实践。现2014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21家“海洋人才港”2014年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187个,计划接收学生人数约32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学生请于6月19日—25日登陆“海洋人才港报名审核系统”(rcg.coi.gov.cn),查询浏览2014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同时,凡是在上述网站报名的学生,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2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oucchunjun@163.com

 (二)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月26日—27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学生。

 (三)接收名单公示

 6月30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公示。

 (四)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学生,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学生参加实习。

 四、注意事项:

 (一)“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学生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二)请报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三)请各院(系)通知有意向的学生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名,并对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给予支持和指导,对确定参加实习的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0日

附件:2014年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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