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法政学院第二届“先锋个人和先锋集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54


各班级、团支部: 

 法政学院第二届“先锋个人和先锋集体”评选活动已经拉开序幕,评选面向法政学院2014届全体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是学院给予毕业生的最高荣誉。奖项分先锋个人和先锋集体,评选程序如下:

  • 先锋个人评选

    1、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个人在充分审视自己综合实力和“先锋项目”的基础上,自主申报,也可由班级、支部或社团等组织推荐填写《法政学院首届“先锋大学生”申请表》,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评选条件,思想积极上进,具有较强政治素质,思想品德测评成绩为“良好”以上,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 

2、班级初审: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班级进行初步审核,每班原则每个项目推荐一名候选人。

3、评审:由学院党、团委、班主任老师,以及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法政学院首届先锋毕业生。

4、先锋个人项目

(1)“勤奋好学”学习先锋----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连续三年获得学习一等奖学金。

(2)“自强自立”励志先锋----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有感人事迹,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在某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获得个人成就。

(3)“志愿奉献”服务先锋——曾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或长期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服务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4)“科技创新”科研先锋——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在核心期刊等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5)“社会工作”实践先锋——社会实践工作能力强,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突出成绩,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奖。

(6)“强健身心”体育先锋——热爱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运动健身习惯,在各类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7)“博文乐读”思辨先锋——博览群书,爱读书乐分享,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良好的思辨能力,独到的见解。

(8)“青春风采”才艺先锋——有较强的文化艺术才艺,并在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发挥特长,活跃校园文化。

(9)少数民族学生先锋——积极健康向上,在学习、生活、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

二、先锋集体项目

各班级根据日常表现和取得的突出成绩择优推荐如“先锋宿舍”、“先锋创新项目团队”、“先锋球队”等,先进集体也需要准备500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表彰: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评选出法政学院第二届“先锋毕业生”,并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竞选的称号,要突出自身特色和竞争力。

2、个人竞选事迹材料的风格不限,要突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戒空话套话,字数在1000字左右,提供图片资料者更佳。《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竞选事迹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学院团委,同时上交电子版至fzbwzj@126.com

3、评审小组将于6月15日前进行初评,筛选出候选人,结果将在6月18日前公布。

4、学院将举行“法政学院2013届毕业晚会颁奖”由学校、学院有关领导现场颁奖,颁发证书、奖牌和奖品。

特此通知。

                                           法政学院党委

                           2014年5月29日    

《申请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