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三届“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2浏览次数:140


 

 
 
 

    各班级: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年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经双方协商,中国银行决定自2013年开始将“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的奖励总额提升为20万元。现将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合计20万元。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25%;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博士研究生取得2项(含2项)以上,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4.原则上应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类奖励(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四、提交材料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需提交书面版和电子版。
  五、截止时间
  请各班按照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同学,于10月24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所需材料交至学院团委(行远楼138室),。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
请表
                       法政学院党委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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