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是在院党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筹备委员会(由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条 主席团换届选举由共有两轮:第一轮由换届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5名主席团成员;第二轮由主席换届选举委员会选举、酝酿确定新一届研究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第三条 换届选举时间:6月13日(周四)下午1:30
换届选举地点:学院N111教室。
换届选举表下载见附件
换届选举表填完后(手写或打印皆可),研究生会的交于各部部长处,并请于6月12日晚上8点之前将选举表汇总给秘书长。其他同学交予各党支部书记,并请于6月12日晚上8点之前将选举表汇总给德辅王爱华。
第四条 换届选举委员会:由院党委、团委老师,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以及各部部长,班级代表组成。
主席换届选举委员会:由院党委、团委老师,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和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组成。
第五条 换届选举程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候选人
第六条 参加竞选的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二)思想进步,热爱集体,乐于奉献,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认真负责;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开拓意识和团
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能够处理好学习、生活和工作
的各种关系;
(六)在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
第七条 候选人面向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选举委员会负责收齐《候选人换届选举表》,选举委员会对上报名单进行初审,院团委对初审名单进行复核。
第八条 竞选岗位:主席团成员5名
(第一轮竞选不分职位,只产生5名候选人)
第三章 竞选细则
第九条 竞选流程:
1、候选人作不超过3分钟竞选演讲并接受提问。
2、由选举委员会进行投票。
3、现场唱票,按照得票多少产生5名主席团候选人(如第5名并列多人则进行第二轮选举)。
4、由主席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中的主席一职。
5、由院团委公布最终竞选结果。
第十条 一切竞选条件必须经院团委及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
执行;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所有学生均有监督权,均有权提出合
理的批评和建议。
第十一条 自当选之日起一周为公示期,各位同学若有异议可以提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政学院研究生会换届筹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法政学院研究生会换届筹备委员会
2013年6月8日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第七届研究生会部长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会换届选举是在院党委的指导下、
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筹备委员会(由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
团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条 部长换届选举只进行一轮,由部长换届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各部部长。
第三条 换届选举时间:6月13日(周四)18:30
换届选举地点:6101教室。
换届选举表见附件2
换届选举表填完后(手写或打印皆可),交于各部部长处,并请于6月12日晚上8点之前将选举表汇总给秘书长。
第四条 部长换届选举委员会由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以及第
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组成。
第五条 换届选举程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候选人
第六条 参加竞选的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二)思想进步,热爱集体,乐于奉献,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认真负责;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开拓意识和团
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能够处理好学习、生活和工作
的各种关系;
(六)在担任干事期间积极参加研会各项活动,表现优异,做出
过重要贡献。
第七条 候选人面向学院全体研一同学,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选举
委员会负责收齐《候选人报名表》;选举委员会对上报名单进行初
审,院团委对初审名单进行复核。
第八条 竞选岗位:副秘书长1名;学术部部长1名;生活部部长1名;
文艺部部长1名;体育部部长1名;外联部部长1名;
新闻部部长1名;宣传部部长1名;网络部部长1名;
法律咨询中心主任1名。
(各部干事可跨部门竞选,参加主席团竞选且未进入主席团的成员可继续参加部长选举)
第三章 竞选细则
第九条 竞选流程:
1、候选人作不超过三分钟竞选演讲并接受提问。
2、由部长选举委员会进行投票。
3、现场唱票,根据得票情况,将产生新一届部长人选。
4、由院团委公布最终当选名单。
第十条 一切竞选条件必须经院团委及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
执行;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所有学生均有监督权,均有权提出合
理的批评和建议。
第十一条 自当选之日起一周为公示期,各位同学若有异议可以提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政学院研究生会换届筹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主席团报名表
附件2部长报名表
法政学院研究生会换届筹备委员会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