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8浏览次数:102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全院学生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法政学院党委拟评选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

先进学生党支部应做到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并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具体评选条件为:

1.党支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支部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奉献、努力成才;

3.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党支部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党建创新活动,成为引领所在单位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

5.党支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形象,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支持。

(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具体评选条件为:

1.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学生党员应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

3.学生党员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良并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文体活动和比(竞)赛活动,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好的创新成果;

4.学生党员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主动为同学、为社会服务,在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5.学生党员应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艰苦奋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明显的表率作用。

二、评选比例

全院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党支部总数的10%,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为全院党员数的2%。

评选出的学院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作为校级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候选支部和候选人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三、申请流程

请各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情况按照比例进行先进党支部自荐和优秀党员的推荐工作,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材料直接提交学院团委办公室。

 

  

法政学院党委

2013年6月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