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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与深远海问题研究团队于敏娜老师参加“南海仲裁案裁决之审视” 国际研讨会并发言
发布者:顾欣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27

66日,由外交部指导武汉大学主办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审视”国际研讨会在山东青岛成功举行。此次研讨会共有来自国内外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及高校系统的150余名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参会,从国际法角度深入探讨“南海仲裁案”相关问题。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马新民在会上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大陆国家远海群岛制度:否决还是未决》英文主旨报告。马新民司长指出,仲裁庭错误否定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分别作为整体享有主权及海洋权利,强调大陆国家远海群岛是国际法确认的自成一类的国家领土,远海群岛以其整体主张海洋权利是久已确立的习惯国际法,在《公约》出台前已经存在,在《公约》出台后属于《公约》未予规定事项,继续受习惯国际法调整,其与《公约》并行不悖。各方应摒弃“《公约》至上论”、“《公约》唯一论”、“《公约》优先论”,充分尊重《公约》以外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充分尊重拥有远海群岛的大陆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维护真正的国际海洋法和国际公平正义。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认定南海海洋地物时存在严重的法律和事实错误。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埃里克松、英国知名国际法教授安东尼·卡蒂以及来自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国内外顶尖学者均围绕该问题作英文报告。

于敏娜老师以“Reflections on the creeping jurisdiction of UNCLOS Annex VII arbitral tribunals”(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庭管辖权扩张的反思)为题发言。于敏娜老师指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背国家同意原则和《公约》缔约原意,越权管辖争端,是不当扩权的表现,将贬损仲裁“契约性”的本质属性,导致国家接受和利用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的意愿降低,不符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



我校教师于敏娜参与此次国际研讨会并发言体现了中国海洋大学在海洋领域的坚守和“谋海济国”的价值追求,也是极地与深远海问题研究团队多年来在海洋法治和海洋事业研究成果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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