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集体备课会在法学院407召开,刘惠荣书记、桑本谦院长及全体任课教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晟副院长主持。
本学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系第一次开设,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政法委关于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的有关精神要求,经法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本学期该课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各学科带头人共同讲授,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院专题组织此次集体备课会。
刘惠荣书记指出,要提高授课教师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设这门课程的重要意义,分析了课程体系的逻辑结构;并结合讲授第一课的心得,提出了授课中应当把握的原则、思路与方法。刘惠荣书记强调,这门课兼具思政属性和专业属性,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明确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持从权威表述出发、深刻、系统、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不随意发挥;同时,要突出法学课程的专业特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从每一位任课教师具体研究的领域来具体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
基于刘惠荣书记指出的课程教学要求,李晟副院长进一步细化了课程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明确各位任课教师所承担的讲授内容与各自研究领域的结合点,并指出实践学时和讲授学时共同构成该课程教学体系。周妮妮副书记结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活动的工作安排,补充了关于实践学时的具体要求。全体任课教师就课程进度安排、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展开深入讨论,通过集体备课会,深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的理解,为顺利推进后续教学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