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民法典的体系结构评价 - 中国海洋大学
2021年10月10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政协常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李永军老师应邀来校,并在法学院335作题为《民法典体系结构评价》讲座,以前沿的眼光与法学院师生交流了民法典的意义与现存的不足之处。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跃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法学院瞿灵敏老师、贺茜老师、王洋老师、曹亚伟老师以及法学院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李永军老师首先指出,以体系化的眼光学习民法典是尤为重要的,介绍了民法典的颁布所带来的影响,并从形式和实质角度分析了民法典的意义。其次,李永军教授对外国民法典加以比较,指出民法典存有不足之处。我国民法典相比于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在条文的数目上有很大差距;我国的民法典的编纂是将民事单行法进行整合而成,其延续了德国民法典的结构,其体系存在不完美之处。“债”的概念及具体规则没有以概括总领的形式出现在民法典的“总则编”来指导所有债权关系,导致了总则被架空,这也造成法律初学者对“债”的概念的模糊;同时物权具有排他性,除了法律规定的物权变动之外,物权变更必须经过公示(登记或交付)才能具有法律效果,发挥绝对效力、排他效力对抗第三人,但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中的某些规定违背了这一基本逻辑,让很多物权直接根据债权合意产生且登记对抗第三人。李永军教授总结了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存在外在体现与内在逻辑的矛盾之处,鼓励同学们以体系化的眼光学习民法典,提出在未来法学研究中要着重于民法典的外在体现结构和内在逻辑价值统一的深刻思考。
最后,董跃老师评价李永军教授的讲座“顶天而立地”,感谢了李永军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带来的一场学术盛宴,讲座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丨陶云菲 邢新雁
图丨刘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