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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法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请档案暂存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784

各位毕业生:    

学校将于7月中旬进行档案整理、派遣,鉴于部分毕业生由于自身特殊情况需要办理档案暂存,现受理档案暂存申请。
一、注意事项:“档案暂存”区别于“缓派”。
1、缓派:缓发报到证、档案,一经审批通过,缓派期截止前不得领取报到证。
2、档案暂存:报到证、户口等正常办理,仅由学院暂时保管档案。

二、档案暂存条件
1、报考各地公务员、事业编等考试,尚未公示,等待进一步通知的;
2、尚未签约、未办理缓派,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后才予以签约的;
3、非全日制已工作,需要本人提取档案的情况。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暂存的。

三、档案暂存学院VS档案发回生源地,无特殊情况,建议发回生源地,不要存在学院。

1、档案管理,专门的机构管理规范,学院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
2、就业服务,专门的机构能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就业管理、 相关手续证明开具、政审服务等;
3、后续调档,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档案,学院相对比较流动,调档联系人变动较大,手续不便
4、暂存两年,两年后没有后续政策,是否能调回生源地不确定
5、报到证打到生源地,档案无法按时到达,报到证3个月期限,后续大多情况档案无法再自行回到生源地
6、户档不建议分离

三、申请手续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模板格式,手写申请书,拍照。于6月24日12:00点之前将电子版
《 ** 档案暂存申请》图片以及档案暂存申请汇总表(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249004996@qq.com。 邮箱主题命名:姓名+档案暂存申请

【申请书模板】

张三档案暂存申请


本人张三,男,学号 *** , ** 年级 ** 专业毕业生。因 ** 原因,申请将档案暂存于法学院至2021年9月(最长可申请暂存2年),届时由学校根据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档案接收单位或调档函统一进行档案派遣,未签约则档案将派遣回生源地,本人无异议。                          

本人签字:

时间:XX年XX月XX日

【姓名】档案暂存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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