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届毕业生:
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的规定,现就统计2020届第一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20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能够在2020年7月上旬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照《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人社部〔2006〕61号);
3.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3日前扫码加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胜强,联系电话:66786029。
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法学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