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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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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附件)填写鉴定工作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2321

全体法学院2020届毕业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附件)填写鉴定工作。《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高校毕业生在大学期间的综合评价材料,是装入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请各位毕业生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每人只有一份,经鉴定后由各学院(中心)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填表说明如下:
1.填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不能千篇一律。
2.统一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详尽完整填写。填写格式如下(示例):
出生年月日:1991年6月16日     
民族:汉族
籍贯: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毕业学校:中国海洋大学
毕业院系:法学院
所学专业(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本科统一填写法学。注意,没有法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4.“本人简历”自入小学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格式(示例):2016.9—2020.6,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学习。
2016.9—2020.6,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习。

5.“所获奖惩”:实事求是填写。(在海大期间所获得)
格式(示例):2019年11月在中国海洋大学获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6.“自我鉴定”,由毕业生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对大学阶段的自我评定,可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来写,不少于300字。
7.“院系评定”:由学院填写
8.“学校意见”: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盖章。
9.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其他内容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10.如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另纸附上。


毕业生下载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调好格式后用A4纸双面打印,粘贴好本人照片并在“自我鉴定”栏目手写签字后,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至各学院。(为方便分类,请本科用铅笔在登记表第一面右上角写上班级,如法一、中外法二)
邮寄时间:由于疫情影响,快递不能进校门,为避免辅导员老师频繁去领取快递(实在是人手紧缺),请大家于5月28-5月31号期间进行邮寄,省内可31号,省外按照距离估算一下路途时间。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团委115,收件人:孙胜强,联系电话:15154230189
务必使用顺丰邮寄,不接收到付件。若家中乡镇没有顺丰的,使用EMS,但请提前私聊我提前。

未尽事宜,请与孙胜强老师联系。


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模板2020.doc


法学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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