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8日,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理论法学的多元进路:动态与对话》学术研讨会在学院成功举行。国内理论法学界在法律和社会科学交叉研究领域卓有建树的数十位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著名高校的学者与我院多位教师展开了深入交流。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桑本谦教授代表学院致辞指出,本次研讨会旨在促进法学专业科研的交流,促进法学前沿研究的深入发展,为与会嘉宾和同学提供一个纯粹专注讨论学术问题的自由交流平台。因此,会议针对主题研讨论文安排了较长时间的发言和充分的自由讨论,使同一学术议题有机会被各位学者从不同视角的剖析和阐释。
会议第一单元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晟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朱苏力教授的主题演讲以《历史中国的分配正义》为题,通过比较罗尔斯的《正义论》与孔子治国理政的思想,指出世界上没有所谓的“普世”分配标准,只有嵌入具体社会环境中的“分配正义”。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春镇教授以《司法中的公共解释》为题做主题演讲,通过对比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中西文化阐释出现的“非理性”解释,从而提出司法活动中是否可能形成基于理性的公共解释以及阐释的元价值观,为疑难案件提供“理性的元规则解释”。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桑本谦教授的议题为《从要件识别到变量评估:刑事司法如何破解“定性难题”》,通过法律经济学分析提供一个更加清晰的评价尺度,从而解决刑法学界目前所遇到的“定性难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发表题为《先例、比较与裁判的正当性辩护——形式平等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同案同判”》的主题演讲,指出司法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形式平等并未体现出规范性力量,因此遵循先例原则不能通过形式平等完成规范性的论证。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教授主持了会议第二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研究员做了题为《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法理》的报告,指出中外的宗教问题具有本质性的差别,“宗教信仰自由”这个概念的含义对于在中外也是截然不同的,在中国要处理的是有关宗教的社会治理问题,而不能套用西方式的政教问题分析框架。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主讲《行为实验视野下的法律技术》,以认知科学的方法把法官真正的决策过程展现出来,通过对法官行为实验结果的分析,验证了法官事实上会受到法外因素影响的理论猜想。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成凡教授以《法律中的量级和等价》为主题发表演讲,指出对于法律和生活中的不同量级与等价的对应,不能拘泥于线性的比例关系理解,而要注意到其中的非线性特征。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张伟强老师以《借名登记问题的经济分析——兼论物债何以二分》为题演讲,深层次地挖掘了物权债权二分的经济学依据。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胡伟强老师主讲《双边垄断困境的克服——一个反向补偿的新思路》,提出在双边垄断的语境中,试图利用财产权利制造垄断,而导致有效率交易无法发生的“卖家”,应该向买家赔偿,从而弥补因交易无法达成而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
论坛第三单元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胡伟强老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教授的报告题目为《为什么工农联盟》,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的历史分析,并与苏联进行对比,深入分析了工农联盟为什么是我国宪法第一条的根本法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做了题为《反思“法律文化“的概念界定与学术使用》的报告,指出“法律文化“概念在中国法学界的运用存在较为模糊的状况,需要将其从一个描述性概念重构为分析性概念。华南师范大学李斯特副教授的演讲题目是《哪吒故事为什么讲不好了?》,深入分析了影视作品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文化观念变迁,以及决定这种变迁的法权秩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沈伟伟副教授以《<代码>和网络规制理论》为题发言,对莱西格在《代码》一书中的网络规制理论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结合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指出传统理论的不足之处。
在会议的自由讨论阶段,与会嘉宾针对主题发言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其中不乏针锋相对的学术争鸣。同时,也向旁听的同学提供了提问机会,来自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和我校的学生共计200余人次旁听了会议,同学们借助各位老师的专业视角和极具启发性的专业阐释,进一步加深对会议所涉法学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张芝梅研究员对本次研讨会作出总结,给予了高度评价。张老师指出,此次会议不仅是法学界近年来难得的高水平学术讨论,更是对于法学教育起到了重要影响。旁听同学通过听取会议主题发言和自由讨论,从中可以学习到各位老师在法学研究中高度敏感的问题意识,论证问题的思路,充分开阔学术视野。
本次会议的圆满成功,充分显示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在理论法学领域的雄厚科研基础与强大学术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了法学学科的双一流建设。
(通讯员:贾慧民 李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