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03浏览次数:2527
同志们:
今天,教育部在这里召开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1993年原国家教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科委联合召开了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第二次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经验与得失;认真总结和推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展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的新路子。
这次会议的重点,放在加强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化建设上,要部署限时完成高校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组建国有独资的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一系列重要的规范管理措施。发展需要规范,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要通过规范管理来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积极发展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化事业
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和繁荣,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需求旺盛的大背景下,高等学校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号召,积极投身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一种重要途径,不少高校创办和发展了一批科技企业。特别是1993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之后,我国高校科技企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十多年来,在国家没有对高校产业进行大规模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我国高校依靠广大教职员工艰苦奋斗,克服了种种困难,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新技术改造和调整传统产业、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国家税收、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在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科研方向,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提高科研综合水平、稳定科研队伍、培养创新型人才、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高校科技产业的崛起和发展,从整体上提升了高等学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今,高校不仅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而且已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高校共创办了2355家科技企业,净资产501.89亿元。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806.78亿元,利润46.05亿元,上缴税金38.48亿元,上交学校8.25亿元,为国家经济建设和高校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十几年来,高校孵化了北大方正、清华同方、清华紫光、东软股份、复旦复华、华工科技、江中制药等一批著名高科技企业,开发了诸如方正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和电子出版系统、同方威视集装箱检测系统、中南碳碳飞机刹车片、东软CT、华中数控等重大项目并形成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填补了我国一些生产领域的空白,或改变了过去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些高校企业成功上市,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目前由高校及高校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有40家,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推动国民经济建设,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高校科技企业成为高校重要的教学实习场所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成为高校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基地。通过产学研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稳定了教师队伍,促进了高校的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了高校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000年以来,科技部、教育部启动了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目前国家大学科技园总数达到42个,依托100所左右的高校。大学科技园作为大学加强与社会联系的重要平台,以及高校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重要的孵化平台,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回顾十多年来的发展进程,我国高校科技产业所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这是主流。当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校办企业产权不明晰,管理体制不顺,高校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创办和管理企业,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而且在事业管理体制下高校企业难以成长壮大;高校企业管理方式落后,尚未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高校国有经营性资产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如何保证高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面临新的挑战;一些高校在产业和经济活动领域存在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如不及时纠正、任其发展下去,有可能危及高等教育事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上述这些问题,是高校科技产业前进中存在的问题,是高校科技产业在大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产学研结合还不够紧密,高校将大量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动力不足、机制不够灵活,教师投身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还不够积极。
最近一个时期,在高校发展科技产业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一些高校放松了对产业的管理,使高校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另一种倾向是,一部分同志看到高校产业存在的问题很多,主张不要办了,持“取消主义”的态度。我认为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我们要始终高举“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道路,积极推进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
今后二十年是我们国家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对于我国教育事业来说,同样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如何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光荣任务。最近,在制订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中央明确提出,要把自主创新作为整个科技工作的战略基点,作为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的国家。我们也正在组织制订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要实现我国科技、教育发展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高校必须始终不渝地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在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过程中,完成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三大任务。我国高校,要深入研究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抢抓机遇,把自主创新的旗帜高高举起来,更好地把学校的发展、把建设一流大学的事业融入到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事业之中去。我国经济已实现连续二十多年快速、稳定发展,GDP和财政收入连年增长,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在这样一个国家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高校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样一个战略机遇,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服务社会获得回报来加快发展自己。我们要站在新的战略高度上,积极发展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化事业。这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高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重点。
在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过程中,我们必须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的新路子。在我国现实国情下,高校通过创办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是一种创举,是对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创新和发展,是对世界高等教育的重大贡献。在这方面,清华同方威视集装箱检测系统的产业化和中南碳碳飞机刹车片技术的产业化,为我们树立了成功的典范。最近陈至立国务委员视察了同方威视公司的产业化基地,对于清华大学充分利用高校企业作为孵化平台,成功实现了集装箱检测系统的产业化和国际化,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方威视公司在运用清华大学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获得成功之后,在经济上给予了清华大学很多回报,真正实现了产业对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反哺”。中南大学黄伯云院士最近获得了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以黄伯云院士为首的中南大学粉末冶金新材料研究团队,正是通过创办科技企业,成功实现了碳碳飞机刹车片技术的产业化,填补了国内同类技术的空白,改变了国内此类产品长期以来进口的局面。假如黄伯云院士不创办科技企业,这项技术可能至今仍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可能出几篇论文或者申请几个专利,却不能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这么大的贡献。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高校创办科技企业,对于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研队伍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促进国家经济建设都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们决不能简单地否定高校科技企业,不能走回头路。只要我们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正确指导方针,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新路,使国家受益、学校受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谋划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高瞻远瞩,“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中国高校科技产业化,是我们的特色,是我们的优势,一定要也一定会异军突起,出奇制胜,跨越式发展。
二、抓紧落实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新形势下谋划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要进一步把握好发展的节奏,把重点放在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方面。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同样要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要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实现高校科技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前些年,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做法,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的初衷是充分依托高校的人才和知识优势,目标是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如果方向不对、管理不好,那就不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反而会沾染高校、国营企业和民办企业的各种弊病,引发各种各样的深层次矛盾,不利于高技术产业化,不利于学校发展,有害于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
2001年,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指导下,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原国务院体改办、教育部、科技部等九个部委共同参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此后教育部组织实施了两校试点工作。北大和清华经过三年左右的试点和改革探索,积累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创办和管理科技企业的许多宝贵经验,并逐步建立了新型的高校企业管理体制。两校的试点工作,为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和推广的范例。近年来,一些高校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积累和创造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教育部在认真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较长时间的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意见。在这个文件形成过程中,教育部高度重视,部党组会专题讨论,部长办公会多次研究,决定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印发给这次会议,进一步听取大家的意见,并在会后组织修订后印发,指导全国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工作。
《指导意见》将是一份指导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特别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抓紧落实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限时完成高校全资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尽快在高校企业中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目前全国高校创办的企业,包括科技企业在内,总共有4000多家。在所有高校企业中,高校全资企业占66%,高等学校以事业单位法人身份直接作为这些企业的全资股东。这种情况产生了许多问题。一是高校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创办和管理企业,直接承担着企业经营的风险,“企业生病,学校吃药”。历史上,高校曾经出现过多起因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法院强制划走高校教学、科研经费的案件,留下了惨痛的教训,许多同志至今记忆犹新。二是高校与企业的关系难以理顺,在事业管理体制下,高校管理企业不规范,企业运营也不规范,高校企业难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高校企业健康成长,必须走社会化和多元投资的路子。要通过对高校全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引进新股东,特别是引进社会股东,彻底改变高校企业产权单一的状况,在高校企业中普遍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高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组织结构,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高校企业逐步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教育部要求各直属高校,在2006年年底以前,必须完成所有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希望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在2006年年底以前,全国范围内的高校全部完成全资企业公司制改造、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
2、尽快组建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建立新型的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从有效规避高校经济和法律风险的现实需要出发,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尽快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校企分开、管理规范的新型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高校国有经营性资产有效监管的体制,在高校与企业之间设立一道“防火墙”,避免因企业经营问题冲击和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规避高校的风险。
教育部要求,各直属高校要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学校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建立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开建帐、分别管理的制度。各高校要设立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学校的国有经营性资产;都要组建一家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高校资产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学校全部经营性资产向高校资产公司的划转,授权其统一运营学校经营性资产;高校以投入到高校资产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在建立高校资产公司以后,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对外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高校的所有投资和经营活动,统一由高校资产公司代表学校,以出资人的身份进行。高校资产公司依法行使高校企业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依法对所投资企业派出人员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高校对高校资产公司、高校资产公司对所投资企业,都要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及其奖惩办法。
高校资产公司以统筹管理本校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任务。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禁止高校资产公司直接从事资产管理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其为非本校控股企业的贷款提供经济担保;要严格管理其提供经济担保的活动,即使是为学校持股超过51%的控股企业贷款提供经济担保的,担保总量不得超过高校资产公司净资产规模的50%,并要严格按照高校资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对于违规提供经济担保,造成学校资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希望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教育部的做法,指导所属高校尽快建立新型的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规范高校企业的经营行为,致力于提高高校科技企业的管理水平、运营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高校科技企业要充分发挥智力资源集中、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的优势,致力于保持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优势。同时,要努力练好内功,致力于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立足于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高校企业要坚持守法经营、合规经营,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高校声誉的事。要本着“资产管住、经营放开、促进发展、加大回报”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企业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努力提高企业运营质量。在全面清理、核定企业资产,界定企业法人财产、明确企业投资主体的基础上,落实企业的责权利。以资产委托经营的方式,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放手让企业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运营。以企业资产增值为目标,研究制定激励企业行为的政策措施,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和管理,以保证学校资产的增值和投资回报。采取科学和符合经济规律的办法,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促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4、规范高校投资和经营活动,规避学校风险
今后高校创办科技企业,主要利用经过评估作价的专利技术、非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后,委托学校资产公司作为对企业的出资。高校不得以国家财政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学生学费等各项预算经费作为对企业的出资。高校所属的学院、系、研究所、各部处、教研室等内设机构,一律不允许直接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其已创办的公司和所有经营性资产,应统一划归高校资产公司管理,由高校资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关停、重组、兼并或者出售、破产等进行调整和改制。今后,高校校级领导中,除分管产业、财务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因工作需要可以在高校资产公司任职外,其他校级领导一律不得在高校资产公司或高校企业中兼任领导职务。在高校资产公司兼职的校领导代表学校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除非作为技术发明人,禁止高校领导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高等学校的校名,属于学校宝贵的无形资产,今后高校所有新设立的企业,除了高校资产公司和大学科技园以外,均不得冠以校名。对现有冠用校名的高校企业,要逐步依法进行冠名整顿。各高校还要严格管理使用学校标志性建筑等作为企业或产品的商标。
着力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的规范管理,是今后一个时期高校科技产业化的工作重点。高校领导同志以及科技产业界的同志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方针。十多年来,我国高校在前人和世人都没有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科技产业,创造了辉煌的业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也支付了成本、交了学费,留下了许多值得深刻总结的教训。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高校产业活动必须纳入规范化的管理,只有在规范的体制和制度下,高校才能有效地规避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才能保证高校教学、科研和产业工作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同时,也只有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高校发展产业才会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高校广大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理解和支持,才会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各高校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切实落实和组织实施好高校产业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改革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新路
我国高校科技产业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发展道路,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也留下了不少深刻的教训。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的新路子。
1、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科技上中下游密切合作、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高校要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科技上中下游密切合作的道路,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高校要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过程中发挥作用,就要重视发挥高校的科技创新优势,以各种专利技术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或者以专利技术和社会结合创办科技企业。
为促进高校进入国家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工作,高校应利用综合学科的优势,组织高水平的研究人员、配置较先进的研究装备,建设跨学科、高水平的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工程化研发平台的建设。这些平台主要以产品研发和中试为目的,不直接从事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依靠不断的投入或技术转让收入,面对市场需求,研发高新技术和产品。这些平台可以不断地为高校和社会企业提供技术、人才支撑,成为科技产业发展的源泉。
高校要坚持“依靠优势学科,发展特色产业”的指导思想,结合学科建设抓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要依靠学校学科优势、人才优势,不断推进成果转化,形成特色产业,同时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促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三项职能相互促进、互动多赢的局面。在这方面,清华大学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清华同方公司自1996年以来,与清华大学累计签订了总额达4.7亿元的横向技术合同,实现了企业与高校科研的良性互动,企业和高校在互动中实现双赢,这种做法值得提倡。
2、高校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强化以专利转让、专利合作为主渠道的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
目前,国际上通常将一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数量与质量,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标志之一。随着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化,越来越成为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竞争的重要内容。开发和应用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专利技术,日益成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最重要的途径。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目前我国申请专利量以平均每年22%的速度递增,但专利申请中只有25%左右得到应用,能够形成生产能力和实现产业化的仅占5%。从高校情况看,到2004年底,我国高校共申请专利56542件,专利申请数和获授权专利数连年大幅度增加,但其应用情况与全国情况大致相同。
大力加强专利申请、保护和应用开发工作,是今后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方面。以专利技术授权生产、许可贸易以及作价入股创办科技企业,是当前我国推动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各高校领导一定要转变观念、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从多方面切实加强高校专利工作,使之成为带动和提升高校科技工作为社会服务的水平、调整科研方向、组织科研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工作。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订适合本校特点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有条件的高校要设立“专利基金”;在对外合作中,高校要认真审核专利许可贸易合同、专利授权转让合同等,加强对专利的保护措施,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应用。
3、继续大力推进大学科技园的建设
依托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取之不尽的科技和智力资源,在这些学校周边建立大学科技园,这是美国、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也包括我国台湾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成功经验。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要创新源泉之一,也是一流大学实现社会服务功能和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平台,是高校科技企业重要的孵化基地。
科技部、教育部于2000年启动了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国家大学科技园总数达到42个,数量不断增加,实力不断壮大,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发展势头强劲,在我国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化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大。但是,必须看到,在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队伍建设、政策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并且各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很不平衡。大学科技园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埋头苦干,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新路子。各高校要将推动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列为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我再次重申,各高校绝不能借建设大学科技园之名,将地方政府以优惠条件提供的大学科技园用地,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这样做,就违背了各级政府希望通过建设大学科技园,加强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初衷。
4、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的“三原则”
总结我国高校十几年来创办科技企业的成败得失,今后我国高校在发展科技产业方面,要遵循以下三个重要原则,或简称为“三原则”,引导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高校创办和发展科技企业,要以转化科技成果为主要任务,以孵化小型科技企业为工作重点。
高校发展科技产业,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般规律,以转化具有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特别是多学科交叉且技术更新快、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化过程中还需不断技术投入、社会企业一时难以转化的科技成果为主要任务,以孵化小型科技企业为工作重点。有条件的高校,要努力将孵化成功的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并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搭建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做平台。
高校发展科技产业,要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高校要限制兴办那些脱离学校学科优势,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经济效益低的科技企业;对长期亏损、无投资回报的科技企业,要坚决予以撤并或退出。高校现有其他类型的企业,也要进行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和清理整顿。对于高校全资或控、参股的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高校要逐步退出;要按照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方向,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高校后勤企业的改革,促进高校后勤服务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搞好服务;以承担学生实习为主要任务的校办实习工厂,或者划归学校教务部门纳入学校教学组织体系进行统一管理,或者纳入高校产业统一管理。纳入高校产业管理的校办工厂,要逐步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是高校创办和发展科技企业,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以技术入股为主要方式,以大学科技园为主要孵化平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推进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必须和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必须和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相结合。走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之路,既是我国高校科技产业从无到有、迅速成长壮大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高校科技企业的优势和特色之所在。在这方面,北大方正、清华同方、东软股份、华工科技等众多成功的高校企业,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这条道路的正确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在促进企业逐渐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主体的历史进程中,高校以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方式创办和发展科技企业,仍有存在的必要,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今后高校创办科技企业,主要是将技术创新所形成的专利或非专有技术,与社会企业或风险投资基金开展合作,以技术作价入股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宜大规模投入资金;在合作过程中,高校要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重点在技术和产品研发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要注意规避企业运营的风险,不必刻意追求主导企业的运营和管理。
大学科技园是高校企业主要的孵化平台。未来高校创办和发展科技企业,要走“四级跳”的成长模式。第一级是创新思想在校内萌芽,经过师生的努力探索,形成科技成果;第二级是科技成果和社会资本结合,在大学科技园孵化基地中积极创业,通过产学研结合孵化科技成果,诞生科技企业;第三级是孵化成长的科技企业进入大学科技园产业基地或其它工业园中进一步发展;第四级是科技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发展壮大,走向社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在大学科技园中进行孵化是“四级跳”中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一跳。科技创新成果在这一跳中实现质的变化,通过大学科技园的聚集功能与效应,实现技术资本、智力资本、货币资本、实物资本的结合,初步完成从技术到产品的转变,之后进入市场,形成产业,逐步发展壮大。
三是高校科技产业要建立投入、撤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高科技企业创业和成长过程有其特殊规律,只有极少数高科技企业最终发展成为成熟企业、上市公司,大多数高科技企业在其成长的不同阶段,不可避免地发生并购、重组甚至清算、关闭。因此,我们要树立这样一个观念,高校办企业,也应该像高校培养学生那样,成材了就让他走向社会,而不要始终抱在怀里。高校企业孵化成功之后,在其成长的不同阶段,高校可适时撤出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获得收益,用于转化其它科技成果或者补充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的不足。高校要重视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经营性资产流动的管理,大多数孵化成功的企业,要积极寻求通过股权交易全部或部分退出,以实现增值套现,完成无形资产有形化和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建立高校科技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少数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可以由高校主导经营,促其成为成熟企业,等待上市之后再退出,以实现学校利益的最大化。
四、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高校产业规范管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科技产业化领域最重要的工作任务。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是一个广泛涉及教育、科技、经济活动的特殊领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社会各界,满腔热情、一如既往地支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及时解决高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为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1、高校要切实加强对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达到预定目标,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有效规避高校风险,确保高等教育事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管理工作,要建立高校党委集体领导、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书记校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高校都要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高校企业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审查改革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凡涉及规范管理和校企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包括高校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和重要人事安排等属于高校“三重一大”的事宜,必须提交高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
要重视并切实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首先抓好学校产业管理队伍的建设。要精心挑选有责任心、有经验的高校干部,组成学校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认真履行相当于高校资产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同时要选拨和任用好高校资产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运营负责人,选好重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高校经营性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还要致力于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学科专业背景,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他们在学校中的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高校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在高校企业改制过程中,对涉及到企业资产核实、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务处理、股份奖励、职工持股等问题,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规范操作,禁止以权谋私以及违纪违规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高校企业改制,要特别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企业改制平稳进行,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不能因为改制工作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二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高校要采取果断的措施,支付必要的成本,以确保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特别是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稳妥处理高校企业的人事关系,改制中富余的企业人员,应由学校出面,采取校内分流、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进行妥善安置;三是不能因为企业改制影响对外合作关系,要诚信守约。各高校负责同志,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事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处理解决高校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不会因为推进高校企业改革引发重大事端,影响高校的稳定,更不能影响社会的稳定。
3、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推进高校科技产业化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2000年全国高校技术创新大会提出的“高校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位置”的要求,将科技产业化工作纳入到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有条件的高校,一定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以此带动和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实现上、中、下游互动,形成产学研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争取社会各个方面对高校更多的支持,推动高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其他高校也要积极挖掘潜力,根据各地的实际需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社会服务工作。
各高校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规定,鼓励科研人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产业化工作。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的发展状况作为学校对科技工作的考核内容;要在学校和产业之间建立开放的人员流动机制,鼓励和允许相关人员在教学、科研岗位和产业岗位之间双向流动,在人员编制属性、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和提拔任用等方面,要建立和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要在学校中大力倡导和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这样一个宽松的舆论氛围;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与高校企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奖励政策,对于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领域有重大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包括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予以重奖;要按照全国人才会议的要求,逐渐在高校中培养和形成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广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队伍。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高校专利工作、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和科技产业的发展状况,列为对高校主要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广大高校领导切实重视和加强科技产业化工作。(200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