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院系、函授站、教学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3〕3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全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年检工作。年检工作将通过“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dzcjy.com)网上报送数据信息和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年检范围
全校所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院系、函授站、教学点。
二、教学年检内容和目的
教师资格审查、聘任和管理工作情况;完成教学任务和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考试组织、考场建设、考风、考纪情况;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通过年检,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
三、年检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数据上报。各函授站、教学点于10月15日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更新完善师资信息,以便我校审核,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当前学期课程安排信息。
(二)函授站、教学点自检。函授站、教学点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自评,并于11月3日前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向我校提交自评报告及年检表;并于期末考试前两周上报考试安排信息。
(三)我校检查和现场抽检。我校将按照年检工作要求,依据各函授站、教学点“管理服务平台”上报信息,于11月10日前对我校所有函授站、教学点进行检查和现场抽检,并通过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和档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逐一作出等次评定,并将年检结果提交给上级教育部门。
(四)省教育厅检查。教育厅将于12月10日前依据“管理服务平台”上报审核的信息,组织专家现场抽检,各受检函授站、教学点应提前准备、积极配合。
四、年检结果评定及处理
年检结果评定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合格函授站、教学点取得继续招生资格。
(二)限期整改的函授站、教学点整改时间为1年,整改期间暂停招生,整改结束随下一年度年检一并进行,合格者可取得继续招生资格,不合格者,将予以撤销。
(三)不合格函授站、教学点,予以撤销。
此次检查评估结果将在教育厅网站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利用“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函授站、教学点的年检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年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成人高等教育信息化管理上水平的有效手段和措施。同时可以减轻高校及其函授站、教学点的负担,降低年检成本。为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各函授站、教学点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本次年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网上报送与现场抽检的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信息,各函授站、教学点有关负责人对报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未按要求如期在“管理服务平台”上报送年检数据信息的函授站、教学点,我校会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整改。
(三)各函授站、教学点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年检工作办法和要求,积极迎接年检工作。
在本次年检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校教学部联系。联系人:倪思亮、步瑞波,联系电话:(0532)82032742。
中国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