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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7-07浏览次数:87

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办学院系、函授站、教学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鲁教职函(2011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开展全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并积极准备迎接山东省教育厅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院系、函授站、教学点。

二、检查目的和主要内容

通过检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改不足,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规范,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条件、教学实施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等方面。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和专家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到2011818为单位自查阶段。各办学单位要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要点(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写出自查报告提交我院。

(二)专家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采取动态、抽查方式。从20119月到12月底,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到我校采取听取学校汇报、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和档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抽查函授站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

(一)本次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的单位可继续招生;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资格;暂缓通过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待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复查仍不合格,将按不合格处理。本次检查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单位按不合格处理。

(二)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积极做好迎接专家现场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请各办学单位于818之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单位各年级、各专业2011年全年教学实施计划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bping @ouc.edu.cn

 

联系人:张宝平

联系电话:0532-8203274213864280573

 

附件: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内容要点

                                     

 

                    

中国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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